证券代码:688498 证券简称:源杰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0
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资料图)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计置换募集资金人民币 31,523.69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
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38 号),批准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为 1,500 万股。
(信会师报字[2022]第 ZA16225 号),
经审验,公司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5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 100.6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509,900,000.00 元,扣
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131,222,672.46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 1,378,677,327.54 元。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 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投项目情况
根据《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全部用于公司主营
业务相关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序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号 (万元) 金额(万元)
合计 101,324.70 98,000.00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已利用自筹
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截至 2022 年 12 月 16 日,本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的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 30,638.88 万元,具体情况如
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拟投入募集资 自筹资金预先 本次拟置换募
项目名称
号 金金额 投入金额 集资金金额
项目
合 计 98,000.00 33,361.20 30,638.88
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与本次拟置换募集资金金额差额系 2021 年 5 月 31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通过日前的资金投入。
(二)以自筹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发行费用为 13,122.27 万元(以下发行费用均为
不含税金额)。截至 2022 年 12 月 16 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为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以自筹资金支付发 本次拟置换募集
项目名称 发行费用
号 行费用金额 资金金额
合 计 13,122.27 884.81 884.81
(三)募集资金置换总额
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30,638.88
万元,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不含税)的自筹资金 884.81 万元,合计置换募
集资金人民币 31,523.69 万元。
以上事项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陕西源
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
第 10014 号)。
四、专项意见说明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
月,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
事项,未违反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有关募投项目的承诺,不影响募投项目的
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内容
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本次募
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与发行申请文件
中的内容一致,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陕西源杰半导体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
资金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10014 号),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
的《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
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
映了公司截至 2022 年 12 月 16 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
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
过 6 个月,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
筹资金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
了专项鉴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
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
行,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
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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